第(3/3)页 他竟被编入了此番出征的“前锋营”,还捞到了一个“参军”的职务——虽无实际统兵权,却是个参与军机、记录功劳的紧要位置,若能在此役中有所表现,前途瞬间敞亮。 连大军统帅似乎也没把这次出征太当回事,或者说,是刻意将前锋这种最容易捞取功劳的位置,留给了有背景、需要镀金的“自己人”。 正常情况下的先锋,需要的是悍勇敢战、经验丰富的老兵锐卒,哪里轮得到麦凯伦这种入伍半年的新丁和一群同样背景复杂的“少爷兵”? 麦凯伦心知肚明,却也抑制不住地兴奋。 面对一群饥肠辘辘、可能连刀都拿不稳的乱民,最先接敌、冲击敌阵的前锋,无疑是斩获首功、抢夺战利品的最佳位置。 他甚至乐观地想象,或许大军前锋一个冲锋,对面那些面黄肌瘦的“反贼”就哭爹喊娘、作鸟兽散了。 毕竟,没有经过严格训练,没有基层军官有效指挥,仅凭一腔血气或绝望撑着的乌合之众,怎么可能是装备精良、建制完整的朝廷正规军的对手? 那些乱民手里拿的是什么?锈蚀的柴刀?削尖的木棍?还是从地上捡起的石头瓦块? 想到这里,麦凯伦自己都觉得有些可笑,但内心深处,又觉得这未必不是事实。 饥饿和恐惧或许能让人疯狂,但在绝对的组织和武力面前,疯狂又能持续多久? 此刻,他骑在自己花费不菲、特意为此次出征购置的一匹枣红马上。 这马毛色光亮,膘肥体壮,在一众军马中也算显眼,让他自觉威风了不少。 前锋营正行进在一条两侧山势渐起的峡谷之中。 抬头望去,峡谷上方,正是日头当空,阳光直射下来,将谷底官道照得一片明亮,也将士兵们的铠甲映得熠熠生辉。 穿过这条不算太长的峡谷,前方就是——镜西府城了。据说一股乱民就聚集在那里。 “一切顺利的话,”麦凯伦眯着眼看了看刺目的太阳,又望向前方峡谷出口隐约可见的平原轮廓,心中盘算着,“今日击破这股乱民,收复府城,晚上或许就能在城中安稳地吃上一顿庆功酒了。”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崭新的腰刀,又理了理身上笔挺的军服,胸膛微微挺起。空气中弥漫着尘土和军队行进的汗味,以及一种混杂着紧张与期待的躁动。 阳光正好,前路似乎一片坦途。建功立业,仿佛就在眼前。 第(3/3)页